一、支持方式及重点
(一)专项补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两化深度融合(信息化发展)。
1.两化深度融合。
(1)两化融合集成与创新能力提升。
支持工业企业以信息技术提升生产制造、供应链、产品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能力。重点支持进入两化融合集成提升与创新突破阶段的企业。
(2)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支持工业企业内、外网络改造和IPv6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支持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场景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面向典型行业的工业互联网企业级集中化安全监测、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工业互联网攻防测试联合管控、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等方向的平台建设。
(3)智慧工业园区建设。
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产业发展智能化的智慧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4)企业上云。
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基础设施类云服务、平台系统类服务、业务应用服务等云服务实施“企业上云”。
2.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
支持企业基于NB-IoT技术的新模式、新业态行业应用及产业化。
3.信息消费与智慧城市。
支持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包括民生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社会治理、能源管理等领域的平台建设。
4.网络扶贫。
支持信息技术在农技服务、农业生产、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方面服务于贫困地区的应用。重点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5.信息化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支持面向信息化发展的国家级试点示范奖励、国家支持项目的配套奖励,及公共服务、示范培育、战略研究、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人才培训等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二)以奖代补项目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2.信息化应用推广奖励。支持信息化应用推广,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及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会计、银行和纳税信用。
(二)项目申报时剩余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除信息化发展支撑体系建设、企业上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信息化应用推广奖励项目外,两化深度融合、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信息消费与智慧城市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网络扶贫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四)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及推广项目,优先支持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项目。
四、支持方式
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信息化发展项目。
1.2019年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信息化发展)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已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证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的企业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其它融资证明文件。
5.其他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如专利证书、产学研用合作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6.产业化项目须提供备案和环评。
7.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项目。
1.2019年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报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根据申报类别提供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提供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证书复印件。贯标企业如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附相关服务合同及支付凭证复印件。附与评定机构签订的评定合同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信息化应用推广奖励项目。
1.2019年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信息化应用推广奖励)申报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根据申报类别提供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或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4.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