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加工的植物类产品,包括:谷物、蔬菜、水果与坚果、豆类与其他油料作物、花卉、香辛料作物产品、制糖植物、青饲料植物、纺织用的植物原料、调香的植物、种子与繁殖材料、植物类中药等;
2 畜禽类产品,包括:活体动物、未经加工的动物产品及副产品;
3 用于人类消费者的农作物、畜禽的加工产品,包括: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加工或保藏的蔬菜、果汁和蔬菜汁、加工和保藏的水果和坚果、植物油加工、植物油加工副产品、经处理的液体奶或奶油、其他乳制品、谷物磨制产品、淀粉与淀粉制品、烘焙食品、面条等谷物粉制品等;
4 饲料、配合料以及饲料原料;
5 水产养殖及其产品,包括:鲜活鱼、甲壳与无脊椎动物、水生脊椎动物、水生植物等;
6 纺织品;
7 肥料和植物保护产品(不再受理有机食品认证);
8 野生采集的动、植物产品;
9 白酒、葡萄酒和果酒等发酵酒及啤酒。
1 促进生产优质、营养、对人畜安全的有机产品,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2 加大有机产品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国内外贸易份额,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 有利推进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员健康保护。
4 提高农业产业链的组织化水平,加快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相关产业发展。 5 保护生产者,特别是通过有机产品的增值来提高生产者的收益,同时有机认证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重要证明。
1 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2 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产品不受污染;
3 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
4 经过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
(一)有机产品生产基本要求
1 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
2 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 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 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 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3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 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二)有机产品加工和贸易基本要求 1 原料来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 2 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95%; 3 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4 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5 加工和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